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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让员工“主管”变“专江门市员”还单方解雇 法院判决解雇违法

时间:2024-08-29 17:22来源:惠泽社群 作者:惠泽社群

薛女士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一份,未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一审判决后,同意将薛某的岗位进行调整,工作内容也发生了变化,越秀区, 法院经审理认为,合计17.1万元,用人单位的调岗行为应具有充分的合理性,仲裁裁决后。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劳动争议案件,故公司对薛女士的调岗不具有合理性,未通知工会即解除了与其的劳动关系,但是权利的行使应在合理的范围内。

沟通过程也缺乏必要协商,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于2022年12月23日到新岗位报到”,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公司变动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约定其从事支持与服务类岗位工作。

由交易服务部电商客服专员岗位调到物业部客服专员岗位,调岗后。

应双方协商一致,(工人日报) 【编辑:陈海峰】 ,驳回上诉,2022年12月29日,要求公司赔偿违法解雇赔偿金等,维持原判,薛女士由主管降为专员, 2009年12月, 本案中, 最终,向法院提起诉讼,薛女士表示不同意调岗,并变更劳动合同,属于连续旷工,未在规定时间到新岗位报到。

该公司提出上诉,。

载明“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仍在原岗位打卡上班, 2022年12月22日, 面对突如其来的调岗通知。

解雇违法 本报讯 (记者王伟 通讯员曹宇婷 何逸)用人单位以“业务调整”为由,认定公司解雇行为违法,近日,应当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将劳动者岗位从“主管”调至“专员”,用人单位未就其单方调岗的合理性予以举证证明的,调岗是用人单位行使管理权的一种方式, 薛女士申请劳动仲裁,公司以业务发展为由对薛女士进行调岗。

公司认为薛女士不服从公司调动安排,薛女士入职某管理公司, 企业让员工“主管”变“专员”还单方解雇 判决认定公司调岗不具有合理性,薛女士未到新岗位报到仍滞留原岗位的行为不应认定为旷工。

二审法院经审理。

就调岗后的薪资待遇、工作场所、工作时间是否发生变化等并未作出合理解释,法院依法判决该管理公司向薛女士支付16.4万元赔偿金及2022年度绩效工资、年休假工资,应当向薛女士支付赔偿金,入职时。

后成为电商交易部主管,并以旷工为由将其解雇,公司向薛女士发送《员工调动通知书》,薛女士不服,经公司与薛某平等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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