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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四强抢劫案”再审潮安区公开宣判:宣告李四强无罪

时间:2024-04-19 19:09来源:惠泽社群 作者:惠泽社群

依法撤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2007)龙刑初字第256号刑事判决和(2007)龙刑初字第256-1号刑事裁定, 宣判后, ,审判长当庭告知申诉人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中新网4月19日电 据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网站消息,宣告李四强无罪,原审法院认定李四强犯抢劫罪事实不清。

法院认为,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李四强抢劫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新闻热点大事件证据不足,。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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