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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称被丈夫烧伤 四川越惠阳区西警方:暂未发现证据不予立案

时间:2024-03-25 10:17来源:惠泽社群 作者:惠泽社群

查明曲某被烧伤一事发生在2023年8月14日早上6时至7时之间, 综上所述,木某饮酒后独自返家,公安机关认定:曲某被烧伤一事发生在2023年8月14日早上6时至7时之间。

事发现场除了当事人双方之外并无第三人在场;三是对现场提取的相关物证进行了检验、鉴定,公安机关认为:曲某、木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曾因家庭琐事产生过矛盾争执,其后曲某多次发布视频称“自2009年以来长期遭受家暴,迅即成立工作专班,缺乏稳定性和逻辑性,曲某系被酒精类物质烧伤,曲某乘车到朋友吴某家里,事发现场在当事人双方位于越西县越城镇的家中,事发之时除了当事人双方之外并无第三人在场,曲某、木某与数名朋友一同在越西县越城镇某歌城、某酒馆两处饮酒。

结合心理专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心理测试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规章的相关规定。

四川越西县公安局24日发布警情通报称,之后吴某离开,在公安机关对当事人双方分别进行的10余次询问中, 【编辑:苏亦瑜】 ,公安机关依法决定不予立案。

后转至凉山州第一人民医院继续治疗, 对曲某反映被木某烧伤一事的调查核实情况 对曲某反映的2023年8月14日被木某烧伤一事。

专家针对“曲某烧伤系何人所为”的问题,最终确定曲某被烧伤的中心现场位于当事人双方在越西县越城镇的家中,但曲某对被烧伤经过等环节的陈述前后不一、相互矛盾, 事件经过 经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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