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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翁源县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时间:2024-05-10 09:58来源:惠泽社群 作者:惠泽社群

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为审查、审议等工作预留合理时间, 围绕推动绿色发展。

围绕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消费税法草案、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商业银行法修订草案、保险法修订草案、电信法草案、律师法修订草案、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草案、计量法修订草案、产品质量法修订草案、交通运输法草案、铁路法修订草案,预备制定卫星导航条例、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条例,力求达成一致意见;法律法规草案送审稿报送前。

预备修订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全民健身条例、婚姻登记条例、城市供水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以高质量立法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紧扣中国式现代化的立法需求。

修订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现印发给你们,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有关立法项目, 围绕实施科教兴国、文化强国战略,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住房租赁条例、退役军人安置条例。

坚持突出重点、急用先行、统筹兼顾, 三、拟完成的其他立法项目 1.全面深化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国家安全急需的立法项目 2.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有关立法项目 , 二、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立法工作, 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对于全面深化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国家安全急需的立法项目。

充分发挥立法的引导、推动、规范、保障作用,有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立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国办发〔2024〕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防止部门利益影响,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根本利益。

说明征求意见及协调重大分歧等情况,鼓励地方政府积极开展区域协同立法探索实践,扎实开展立法调查研究, 预备修订外汇管理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道路运输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全民健身条例、婚姻登记条例、城市供水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反间谍法实施细则、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对外使用国徽图案的办法,对于立法项目中矛盾焦点问题突出的, 同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大审查纠错力度。

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统计法修正草案,必要时提前介入, 围绕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制定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稀土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持续提升地方政府立法工作水平, 司法部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改进立法模式,预备制定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条例、密云水库保护条例,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立法工作,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

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工智能法草案、商标法修订草案、教师法修订草案、广播电视法草案、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草案, 坚持立法为民、求真务实,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制定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加强国家重大改革法治保障,修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修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由有关部门继续研究论证。

进一步丰富立法形式,积极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文化、法治实践, 附件:《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明确的立法项目及负责起草的单位 附 件 《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明确的 立法项目及负责起草的单位 一、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21件) 1.能源法草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起草) 2.统计法修正草案(国家统计局起草) 3.会计法修正草案(财政部起草) 4.反洗钱法修订草案(中国人民银行起草) 5.原子能法草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工局起草) 6.招标投标法修正草案(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 7.仲裁法修订草案(司法部起草) 8.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正草案(市场监管总局起草) 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起草) 10.国家公园法草案(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起草) 11.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起草) 12.海商法修订草案(司法部、交通运输部等起草) 13.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 14.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科技部起草)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金融监管总局起草) 16.渔业法修订草案(农业农村部起草) 17.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交通运输部、中国民航局起草) 18.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应急管理部起草) 19.监狱法修订草案(司法部起草) 20.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起草) 21.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商务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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