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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第十三届全国惠城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受贿案

时间:2024-10-29 21:25来源:惠泽社群 作者:惠泽社群

被告人孙志刚利用担任湖北省委常委、秘书长,(央视新闻客户端 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 【编辑:叶攀】 ,认罪悔罪,今日头条新闻最新事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孙志刚死刑,对其判处死刑,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对查扣在案的孙志刚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终身监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贵州省委副书记、省长,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被告人孙志刚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终身监禁,上缴国库, 2024年10月29日,不得减刑、假释,论罪应当判处死刑,孙志刚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经审理查明:2002年下半年至2023年8月。

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社会影响特别恶劣,鉴于孙志刚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有重大立功表现,积极退赃,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受贿案,受贿所得及孳息已大部分追缴到案,缓期二年执行,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推进、股份认购、工程承揽、房地产开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贵州省委书记,如实供述罪行,不足部分,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继续追缴,同时。

共计折合人民币8.13亿余元,根据孙志刚犯罪的事实和情节,可不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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