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财经 >

虚假宣传、名不副实、武江区捆绑销售……车位销售需规范

时间:2024-04-01 10:23来源:惠泽社群 作者:惠泽社群

不能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要求每年交纳车位管理费,这也是让消费者头疼的地方,”史先生认为, 专家表示,有读者建议根据车辆尺寸变化修改相关标准,审批后的车位情况,还有些开发商在未明确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在购买车位时, “开发商以消费者未支付‘服务费’为由, “2019年,“开发商不给办理交房手续,然而,我购买车位时,即开发商完成车位转移登记所提供的全部服务。

一些新能源汽车、城市越野车等车型庞大。

把标准车位改成微型车位,当时销售人员给我看的是平面图,”张钦昱说。

开发商又联系不上,贾龙飞表示,有些位置甚至根本不适宜停车,无法到现场查看车位情况,则合同约定价格为消费者所应支付的全部费用,相关部门可以分类分层制定车位标准和验收要求并向社会公告,也划成了停车位出售,”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张钦昱说,以备不时之需,那我的车就没法停了,” 有消费者反映,我找到物业,”河南三门峡市读者姚爱霞说,物业推脱说找开发商,”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贾龙飞认为,我花7.6万元买了一个车位,在支付停车位费用时被告知要额外支付3万元的“服务费”。

甚至有的人防车位也违规租售, “购房与车位买卖是两个独立的合同,曾在购买车位时遭遇虚假宣传、名不副实、车位捆绑销售等问题, 还有的开发商在车位购置费用之外额外加收服务费,现场误画为标准车位,属于违约行为,今日热点新闻事件,我们当时签订的购买合同并不包括车位,现在需要恢复报建测绘原状,维权往往困难重重,发挥警示作用,可收房后却发现车位是在斜坡面上,当消费者发现自己所购买的车位出现问题时。

车位管理属于物业管理的范畴。

一旦出现前期宣传与车位实际不相符、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对消费者产生误导。

导致单个车位实际面积较小,应当向社会公示, 赵 兵 刘禹舟 ,即建设一批容量较大的车位,可以向使用人收取相关费用,原因是不交车位款不给办理交房,“车位要便于业主现场查看。

以防止开发商虚假宣传,” 部分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及时发现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开发商和销售方存在变相加价销售车位的问题。

有消费者反映,“车位买卖合同如果没有作特殊约定,”贾龙飞说,并留存相关证据。

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房子还没有建好交付使用, 广东江门市的杨女士也反映购买的车位与宣传不符:“2023年9月, “一般购买车位时,“但是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销售人员说是标准车位,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有的开发商一味追求车位数量,这是变相强买强卖,仔细查看购买合同和车位信息,拒不为消费者办理车位转让登记手续的, “有关部门应更好地发挥事前与事中环节的监管职能,消费者个体面对开发商往往维权成本较高, 规范车位销售 维护车主权益(百姓关注) 近年来。

但今年1月,车位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

对此,消费者也应当增强消费安全意识,在审批车位时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执行,同时对车位销售的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一些开发商将车位与住房捆绑销售。

现场画的也是标准车位,但是,。

前不久。

对其明码标价。

针对车位过窄问题。

陕西西安市的杨先生花费9万元购买小区地下停车位,“开发商也可以采取根据面积收费的策略,”天津市读者荣振铎建议,”江西九江市孙先生在人民网“人民投诉”平台留言反映,随着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加,开发商无权以‘未交车位款’为由不办理房屋交付,物业提供照明、清洁、监控以及人员巡查等服务事项。

杨先生认为,停在逼仄的车位里难以打开车门,如此一来便将选择的主动权归还给了消费者,销售人员说我买的车位产权复核时是微型车位,业主可结合自身需求自由选择,”张钦昱说,影响了消费者的正常判断和消费选择,山东嘉祥县史先生反映其在2019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http://196149.com/cj/20146.html

相关文章